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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5-03-26 16:17 浏览数:1754


湘教通[2015]110号

关于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推动省级精品课程的后续建设,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我厅决定继续组织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1201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0111号)。

22013年度精品课程复核暂缓通过、申请延期复核的课程。

二、复核的主要内容

1.精品课程负责人异动情况(异动后的负责人必须为教授);

2.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教学和学术研究情况;

3.教学内容和教材更新情况;

4.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要求全程教学录像上网,如为实验课,需作出说明,并将实验讲授部分的教学录像上网);

5.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情况、辐射面与共享效果、用户反馈意见、网站点击情况等;

6.精品课程的建设及共享情况;

7.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省、校和院系对该课程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等);

8.课程建设及共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加强建设与共享的打算

三、复核方式和要求

请各高校组织校内专家对2010年立项的和申请再次复核的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将建设成效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材料。请课程负责人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见附件1),并挂在该课程的网站首页上。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于主讲教师队伍稳定并有发展、教学建设成绩显著、网站更新维护及时、示范作用明显的课程,继续保留省级精品课程荣誉;对于主讲教师队伍弱化、教学建设没有实际进展的课程,将取消省级精品课程荣誉。

2006年以来学校办学层次已由专科升格为本科的高校,不再受理专科精品课程的复核。考虑到保持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连续性,对于已升格为本科专业的原专科精品课程,将按本科精品课程标准复核评审。如参加本科课程复核评审,需重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表格样式见《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1031号)。

请各校将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材料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专转本课程的《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15529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为了促进省内精品课程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复核课程的网上内容须同时在湖南省高校数字教学资源中心更新,未进行同步更新的不受理复核。联系人:周沙莎,电话:0731-88872438,手机:18874185593,电子邮箱:hnadl@sina.cnQQ497866590

各高校要积极主动适应教育信息化潮流,在继续加强原有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着力建设和完善校内数字教学资源平台,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326

   附件 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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