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1个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07-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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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正式批准50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省11所高校的21个实验教学中心获得批准,获批总数居全国第11位。其中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等9所省属高校获批12个,省属高校获批数居全国第7位。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通过开展高素质的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推进实验资源开放共享,旨在全面提高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强化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我省此次获批的实验教学中心全部为“十一五”期间立项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自开展项目建设以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深入地开展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创新、优质实验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底,我省2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部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验收,并获得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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