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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实行责任教授制度 大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03-26 11:24 浏览数:6794

为调动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一线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证和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南华大学积极探索并实行了责任教授制度,聘任非领导职务教授担任责任教授,强化了我校教学团队建设,促进了专业/课程建设及教学与改革工作的开展。

2011年8月,通过遴选,学校首批聘任了责任教授75名,其中公共基础课程责任教授11名,专业责任教授28人,专业主要课程责任教授36人。学校出台了《南华大学责任教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责任教授的岗位设置、职责和权利、聘期目标、考核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学校当年拨发责任教授专项经费159万元,用于教学建设与改革及特别津贴,由责任教授组建教学团队,明确了团队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2年9月,学校按照《南华大学责任教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责任教授考核领导小组,在学院责任教授考核小组对本学院责任教授考核的基础上,由校领导任组长,通过述职、答辩及检查材料等程序,组织专家按照量化标准,对责任教授进行了严格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优秀3人,良好12人,合格39人,基本合格17人,不合格2人,考核结果向全校通报,明确奖惩,考核优秀者特别津贴上浮30%,基本合格的仅发放40%,2名不合格者解除责任教授聘任。严格量化的考核,强化了责任教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教授的责任和工作目标,对推动责任教授在教学建设与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南华大学教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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